来源:闽西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19-02-20 | 游览:1748
19日上午,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蒋海鸿就龙岩市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情况进行介绍,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税务局副局长黄富龄、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部门负责人阮永灿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实录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蒋海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工信局对新闻界朋友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工业经济的发展表示感谢!下面,我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 “民企二十条”)出台的情况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作一下介绍:
【蒋海鸿】一、出台背景
龙岩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过程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为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竞争力的经济成份 。目前全市有私营企业3.5万户,个体工商户16.8万户,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市65%的税收、66%的地区生产总值、68%的科技成果、94%的就业岗位、96%的规模以上企业数。民营企业拥有17家上市公司,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25家,市级157家。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民营经济也遇到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如:竞争力不足,民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管理模式落后、创新能力滞后,这些因素都制约了企业竞争力提升;经营成本上升,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用地成本、用电用气成本仍然偏高,税费负担总体偏重;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偏好“贷长、贷大”,不少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抵押物少,难以贷到款,融资难已成为民营企业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市场环境不公平仍存在,尽管国家、省、市级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部分隐性壁垒和潜规则很难突破,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弹簧”“玻璃门”“旋转门”阻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市工信局牵头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多次研究,反复征求,几易其稿,并于1月14-16日分赴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管委会,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共召开8场座谈会,邀请近百名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并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民企二十条》。
【蒋海鸿】二、主要内容
《民企二十条》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主要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竞争力不足、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堵点”问题提出五个方面2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蒋海鸿】1.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本条政策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做强做优、数字化转型、发展绿色经济、提升管理水平、品牌建设等六个方面,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一是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民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予以重点扶持;对新认定的省、国家“专精特新”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对首次获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购买云服务的企业按照服务费的 50% 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四是引导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对工业企业自身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五是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管理提升培训,组织企业家参加国内知名大学综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六是鼓励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蒋海鸿】2.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本条款从减轻企业税费、用地、用工、用电用气等四个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在税收方面,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现行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额标准下调20%计算缴纳;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费用方面,落实涉企收费减免项目,加大涉企保证金清理力度; 严肃整治乱收费行为。在用地方面,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妥善处理民营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问题。在用工方面,稳定社保缴费方式,延用社保缴费基数;对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在用电用气成本方面,支持扩大民营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和参与范围,降低准入条件。简化用电报装流程,推行100KVA以下低压接入;及时调整龙岩中心城市管道燃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
【蒋海鸿】3.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本条款从健全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四个方面,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体系,落实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政策和小微企业“两增两控”目标;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二是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年度担保额达200亿元。三是对上市的企业按《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8〕99号)兑现上市政策。四是引导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帮扶困难民营企业,坚决贯彻落实“五不”要求,落实普惠金融信贷政策,确保贷款平均利率水平逐步降低;建立无还本续贷“白名单”制度,推动建立无间押制度,推动实行“二次抵押登记”;加大对民营企业应急还贷支持,全市应急还贷资金总规模增加至5亿元。
【蒋海鸿】4.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本条款从扩大民间资本投资范围、优化审批服务办理流程、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个方面,着力将“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改造为“透明门”“直通门”“感应门”,让民营企业真正进得了“门”、办得成事、挣得了钱。一是不得设置或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和后勤保障领域;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力度。二是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执法、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不履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欠行动,对已发生的拖欠款项“限时清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实施检查和罚款。在安监、环保等领域,执行政策不搞“一刀切”。
【蒋海鸿】5.构建“亲”“清”新型政商。本条款从完善恳谈会制度、建立诉求处置反馈机制及加强对民营经济正面宣传三个方面,促进各级各部门积极与民营企业家打交道,理直气壮地为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实提高帮扶企业实效。一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恳谈会。二是发挥“e龙岩”政企直通车功能,设立惠企政策服务窗口,做到民营企业诉求有渠道反映、能及时解决。三是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树立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答记者问
问题1:
记者:蒋海鸿副局长,您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因素之一,对此问题我们应如何解决。
龙岩市工信局副局长蒋海鸿:我市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省清欠工作部署,市减负办制定下发清欠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欠工作原则、清理范围、责任单位,成立清欠工作组,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分2019年1月底前和12月底前两阶段提出清理目标任务,制定清欠工作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并限时完成。同时加大监督考核,把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纳入内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查处,严防新增拖欠。
问题2:
记者:黄富龄副局长,您好,《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指出允许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请问企业要符合什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副局长黄富龄: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谢谢!
问题3:
记者:阮科长,您好!民营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其重要原因在于担保难,《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刚刚新组建,作为新的政府工作部门,请您谈谈如何抓好落实。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部门负责人阮永灿:目前,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共有10家,注册资本近17亿元,实现市县二级全覆盖,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且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底,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50.56亿元,全年为3156户企业提供158.62亿元的担保,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将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列入《民企二十条》措施之一,我局将通过建立三个工作推进机制等措施,确保该条政策落深、落实、落细,实现突破200亿元担保目标。一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放大倍数、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情况等,考核评价结果与担保机构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考核评价结果还将作为该机构享受政策支持、资金补助的重要因素,进一步激发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融资担保规模。二是建立投融保联动机制。推动产业基金、融资租赁、政策性担保合作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资金暂时短缺问题。三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损失后,有充分证据表明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鼓励机构敢为、善为、有为。相信通过综合施力,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会得到较好解决。谢谢!
主办:龙岩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体育公园安置小区7栋201
电话/传真:0597-2615083 闽ICP备17031823号-1 制作维护:亿网行网络 推广支持:腾媒大数据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