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起来 农村美起来 农民富起来

来源:闽西日报 | 发布时间:2019-08-06 | 游览:2201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乡村产业是姓农、立农、兴农的产业,明确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重大措施。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比重大幅提高

《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须加强引导和扶持。

《意见》提出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6大举措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在“钱、地、人”上打出一套“组合拳”:

1.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做强现代种养业。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

◆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

◆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

2.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

◆推进镇域产业聚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

◆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

◆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

◆打造产业融合载体。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

◆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4.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

◆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

◆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

5.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

6.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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