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 发布时间:2020-02-13 | 游览:3928
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出台《龙岩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稳定经济增长。
据了解,出台《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共由6个部分23条措施组成,第一部分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包含给予信贷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机构作用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5条措施。第二部分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包含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减免中小企业租金、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等4条措施。第三部分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包含加强复工复产组织、 给予企业稳岗奖励、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等3条措施。第四部分是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包含支持企业生产防疫物资、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进一步扩大网络消费、鼓励跨境电商加大进出口等4条措施。第五部分是强化项目建设服务,包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项目储备支持、加强项目要素保障等4条措施。第六部分是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包含完善援企协调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兑现、深入开展督查推进等3条措施。
根据《措施》规定,以上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相关条款另有规定除外),此外,中央、省、市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补足差额”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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