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 发布时间:2011-06-30 | 游览:824
内容摘要:支持老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摘要:
大力发展老区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
——在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时对老区适当放宽条件,在产业化项目布局上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予以倾斜。
——推进老区农业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老区特别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争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中央投资补助。
——支持老区开展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6·18”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种养殖良种繁育推广等予以优先扶持。
——加快培育老区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鼓励老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对有条件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土地,优先安排相关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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