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改贷款最高可贴息300万元

来源:admin | 发布时间:2013-11-20 | 游览:1243

内容摘要:企业技改贷款最高可贴息300万元

为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企业技术改造,今年上半年我市分别出台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帮扶工业稳定增长促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龙岩市促进工业加快发展的扶持措施》,企业在进行技改时,有望获得补助及贷款贴息扶持。

  据悉,出台的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上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3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及申报年度新上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分档给予贷款贴息。申报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2亿元、2亿元以上六个档次。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或用于技改投资项目的银行贷款,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年期限银行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的税收地方所得。

  对小微企业,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在建设期内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或用于技改投资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具体为:500—1000万元、1000—1500万元、1500—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以内的贴息,贴息资金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的税收地方所得。

  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意见》规定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

  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新产品的企业,通过市财政安排的“新产品开发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视新产品销量收入大小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市级优秀技术创新项目,经确认给予20万元以内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地方所得。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金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地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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